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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改征收,亲姐妹为抢房子反目
发表日期: 2017-07-18 19:50:29 阅读次数: 3230 

法治报记者 王建慧上海拆迁律师

  2015年12月16日,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多伦地块的居民们终于迎来了旧改征收的预签约,许多市民喜气洋洋,一大早就在预签约工作站排起了长队。但位于四川北路1811弄某号年过六旬的周氏姐妹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平时并没什么矛盾的姐妹俩却为户口问题,在越洋长途电话里争得面红耳赤。这户人家按时签约的时间被耽搁了,周姐姐一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身在日本的周妹妹这几天也没睡好。
  旧改征收经办人的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然而,仅仅7天后,在四川北路街道派驻旧改征收基地的专职调解员成宝凤和柴小英的见证下,周家姐妹俩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签订了征收协议。

  【事件】姐姐好心接收妹妹户口 征收时妹妹要分“蛋糕”

  十多年前,已在日本定居的周妹妹向姐姐提出一个要求,将户口落到姐姐家位于1811弄的房子里,这样既方便领取养老金,而且按照当时的动迁政策,一旦启动动迁,还能多一笔经济收益。姐姐考虑到姐妹之间的亲情就同意了,但对将来的动迁分配等问题,未与妹妹签署相关的书面协议。
  此次征收工作启动后,按照新政策,周姐姐作为承租人必须承担对拥有户口的同住人妹妹的安置义务。然而,周姐姐认为,既然现在的动迁政策已经改变,妹妹又长年居住在日本,对妹妹没有安置义务,甚至后悔当年不应该让妹妹户口进来。
  盼了这么多年,如今好不容易盼到征收,妹妹却要来分走一块“蛋糕”,周姐姐对此很不心甘,因此对征收工作极不配合,情绪经常失控,一度拒绝征收人员上门洽谈。而周妹妹则一再表示,只要符合政策要求,一分钱也不能少。

  【调解】套用政策法规规劝双方 用亲情化解姐妹俩心结上海拆迁律师

  四川北路街道派驻旧改征收基地的专职调解员成宝凤和柴小英,在得知了周氏姐妹之间的隔阂后,从政策、法规、亲情的角度多方位开展说服工作。
  对周姐姐,两位调解员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进行规劝:既然妹妹户口在此处而且他处无房,无论用哪条法规政策来“套”,都应当得到妥善安置,哪怕告上法庭,最后还是得执行。
  对周妹妹,两位调解员从亲情的角度努力化解心结:姐姐当年顾念亲情,让你迁入户口,就算法理上你能站住脚,但在人情上你始终有欠缺。况且姐姐家庭条件并不富裕,当年姐姐用亲情帮了你,才让你在上海留有一席之地,如今你可不能用“绝情”来回报呀。
  为了这次旧改征收,姐妹俩一度见面大吵,之后双方漠然相视,最后发展到有一方情绪失控,在调解室自抽耳光倒地大哭。如今,在调解员连续7天的耐心调解说服下,终于触动了姐妹俩早已结冰的心灵。
  最终,双方各退让一步,就征收补偿分配达成一致,在成宝凤和柴小英两位调解员的主持下,姐妹俩签订了调解协议。

  【点评】亲友之间切莫为利忘恩 口头协议还需落笔为证上海拆迁律师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定居海外的妹妹是否享有这套公租房拆迁的补偿利益。
  根据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的规定,公租房拆迁补偿属于承租人和同住人共同所有;户口在公租房内的同住人原则上应由承租人予以安置; 拆迁安置款分割需依据拆迁协议和被拆迁房屋具体情况来确定;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依法分割。
  十年前,周家妹妹的户口已迁入这套公租房,虽然已经定居海外并没有实际居住,但是在法律上属于此套房屋的同住人,享有同住人的权益。因此在此次旧改征收中,如若姐姐在动迁后拒不安置妹妹,妹妹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虽然当年妹妹在把户口迁入这套公租房时,曾与姐姐私下约定,主要是为了方便领取养老金,拆迁分配利益还是归于姐姐,但是亲属间的口头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法律上认定了妹妹属于公租房的拆迁安置对象,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但是当年妹妹移居海外,上海又无其他房产,是姐姐念在血脉亲情的分上,让妹妹落户在自己家中。而现在却演变成了一场抢房风波,损害了姐姐的利益,上演了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确实让人心寒。
  如果当年姐姐和妹妹就对该房屋拆迁如何安置做了书面约定,则不会产生如今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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