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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为房屋动迁谋利益起诉离婚
发表日期: 2017-10-04 15:22:38 阅读次数: 2350
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相互扶持到白头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然而,现在离婚这件事却好像越来越普遍,甚至连80多岁的老人都闹着要离婚。前不久,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位已经83岁的老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要与老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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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闹着离婚
周老伯今年83岁了,身体还算不错的他连日来一直为官司烦恼着,他正在打官司,要与80岁的妻子赵阿婆离婚。周老伯称,他和赵阿婆都曾有过婚史,也都有子女,后来他们因为各种原因各自离婚,经人介绍后相识,并决定再婚。1992年,周老伯和赵阿婆走到了一起。
刚结婚时,周老伯和赵阿婆的感情还不错,想着两人可以互相扶持到终老,周老伯还把户口迁到了赵阿婆承租的小房子里。不过赵阿婆的房子太小了,多了周老伯入住,显然很多不方便。于是,赵阿婆就和周老伯暂时住到了赵阿婆女儿的家里。
为了解决住房困难,周老伯和赵阿婆根据当时的政策向单位申请分配住房,经过双方单位沟通协商,由赵阿婆的单位分配了一套19.5平方米的房屋给赵阿婆和周老伯。
房子问题解决了,周老伯和赵阿婆的感情却出了问题。
根据周老伯的说法,因为两人脾气性格不合,在生活中不断因为小事发生矛盾,最终导致无法共同生活。赵阿婆曾经提出过离婚,还写过离婚协议书,只不过两人没有就房屋分割达成协议,所以没有签字。2002年开始,周老伯就与赵阿婆过起了分居生活。
十多年过去了,周老伯认为自己和赵阿婆常年分居,感情彻底破裂,所以起诉要求离婚。同时周老伯还提出,要求将房屋依法分割。周老伯还提到,这套系争房屋一直租借给别人居住,现在正处于动拆迁征询阶段。
维系和睦未判离婚
面对周老伯的诉讼,赵阿婆并不同意,她承认与周老伯早就因为经济问题产生争吵,也一直分开生活,但是她认为周老伯之所以要离婚,都是为了得到动拆迁利益。赵阿婆说自己现在身体不好,今年年初还因为严重的心脏病住进医院,需要人照顾,不同意离婚。
其实,这不是周老伯第一次提出离婚了。去年6月,周老伯就提出过离婚,当时法院一审判决不予支持。周老伯提起上诉,但是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并申请撤回上诉。所以事情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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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法院审理后认为,周老伯和赵阿婆都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对此离婚诉讼,赵阿婆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根据维系家庭和睦、稳定,以及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且赵阿婆现在身体欠佳,双方更应互相关心、互相照顾,所以,周老伯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难以支持。周老伯应珍惜以往的夫妻情份,共同维系家庭的和睦关系;赵阿婆在今后的生活中,也应多加关心帮助周老伯,消除隔阂、相扶相助,以共享老年人安乐生活。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不支持周老伯要求与赵阿婆离婚的诉请。
提出上诉终审驳回
一审判决后,周老伯向二中院提出了上诉。周老伯坚持认为,他和赵阿婆分居已经长达十多年,两人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他依旧要求离婚。
关于房子问题,周老伯提出,房子现在正在动迁询问中,但是赵阿婆为了多获得动迁利益,已经将女儿女婿等人的户口迁入,这样明显侵犯了他的动迁利益。周老伯认为,他和赵阿婆在2002年已经做出了分割,即他分8平方米,赵阿婆拥有11.5平方米,现在也要求依法分割。
赵阿婆的态度则和一审时一样,不同意离婚。二中院审理案件期间,当事人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周老伯和赵阿婆都是年事已高的老人,而且都是再婚,对婚姻更应谨慎待之。现周老伯没有能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充足证据,而赵阿婆则坚持表示不同意离婚,而且赵阿婆身体欠佳,双方更应相互关心、相互照顾。因此,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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