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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 与 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证人名单 姓名:电话: